简介:一名醉酒男子租车行凶身亡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林某容于2015年12月3日4时10分签订租车记录,将轿车出租给林某容使用。 林某容开车至事故发生后经检测,林某容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99.031,租车登记距离事故发生时间9分钟。 根据林某容的乙醇含量之高和租车至事故发生时间之短,可以分析被告在明知林某容醉酒的情况下,仍将车租赁给林某容使用。 被告作为车辆所有人和管理人,预见将汽车交付他人驾驶会产生危险,应当合理审查使用者是否具备相应驾驶能力等影响汽车安全驾驶的因素。 被告未提交移交车辆时合理审查车辆使用者林某容是否具备适当具备影响汽车安全驾驶因素的驾驶能力的证据。
事件概要:“路怒哥”被追尾后猛撞对方
司机赵先生今年33岁,是东莞一家塑料机械厂的经营者。 2016年7月28日17时30分许,赵某驾驶广东s号轿车前往中山市小榄镇民安南路与小榄工业大道交叉口红绿灯时,因越实变道与彭某松驾驶的广东t号轿车相撞。 随后,两人下车发生争吵,赵某随后开车连续撞上广东t号轿车车头,将车轧伤。 随后,赵某报警,并留在现场等待公安人员处理。 案发后,赵某赔偿彭某松21817元,并得到谅解。
律师说:猛撞对方的行为如何认定
以上就是“路怒哥”被追尾后猛撞对方,猛撞行为是如何认定的案例介绍。 有助于解决您的问题。 对于司法实践中产生的纠纷,需要走诉讼程序的,建议提前咨询相关专家律师,少走弯路,更好地解决自己面临的问题。
简介:济南女大学生撞见孩子抛弃孩子
2016年3月18日22时44分许,被告人张某琪驾驶被告人鲁NZE336凯迪拉克小型普通客车沿S102线自西向东行驶,行驶至济南市历城区郭店镇曹家馆村路口时,被害人杨某沿人行横道从南向北走来。 张某琪观察了这一点
事故发生后,张某琪的家属代其与被害人家属签订民事赔偿协议,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共计210000元张某伟的家属代其与被害人家属签订民事赔偿协议,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共计577800元,被害人家属对两被告人达成了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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