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显示,注册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平台的规模养殖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户等农业经营主体全部得到支持。 鼓励金融机构优先支持天津市重点推进的畜禽养殖项目。
抵押的活体家畜有牛羊蛋鸡等。 生物抵押应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由借款人和金融机构协商确定,抵押物所有权清晰,权属无争议,养殖地点在天津市。
贷款主要用于借款人购买活体家畜相关饲养支出养殖场等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维修等生产经营的合法用途。
金融机构应当根据畜禽生长状况出栏时间风险状况等特点确定合理的贷款期限,并与借款人养殖畜禽的生产周期相一致。 奶牛种公猪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五年,肉牛肥育猪羊蛋鸡等活体家畜贷款期限为一年至三年。 鼓励金融机构采用循环贷款模式,鼓励一次性授信随时贷余额控制循环使用。 同时,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利用再贷款政策支持符合门槛的借款人,按照相关政策给予普惠性涉农贷款75个基点以上内部资金流动价格优惠,努力降低实际贷款利率,推动综合融资成本实质性下降。
健全融资体系形成工作合力
通知要求规范融资环节和融资体系等,以获得良好的经验。 主要内容如下。
合理评价价值。 活体家畜抵押的价值由金融机构与借款人协商确定。 鼓励金融机构进行保险价值评估,支持一般按活体家畜保险价值80%—100%确定的金融机构参照活体家畜市场行情期货市场价格进行价值评估,确定抵押率为30%—60%。
健全流转机制。 支持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增加的活体畜禽交易品种,与金融机构依法按规定流动抵押的活体畜禽等生物性资产合作。
进行动态监管。 支持金融机构对活体饲养畜禽动态监管,利用人工智能电子耳标电子围栏等先进技术,24小时监管抵押生物资产,实时掌握生物资产生存状态,防控信用风险。
加强保险保障。 符合保险标准的活体畜禽养殖经营主体原则上支持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在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基础上,结合融资需求参加商业性补充保险。
另外,四个部门明确了职责分工。 其中,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负责沟通协调,实现活体家畜抵押贷款信息充分共享,同时负责畜禽养殖场的管理指导,推动畜牧业数据化转型; 天津银保监局负责落实普惠型涉农贷款不良率容忍度差别化监管政策等; 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将优先为符合门槛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放的活体畜禽住房贷款提供支农再融资额支持,进一步增强货币政策工具的结构引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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